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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限制老赖强制执行手段(五)

2025-04-01法律普法345

关于老赖要确保信息准确,比如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,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程序,以及具体的限制措施,比如高消费限制、出行限制等。还要提到财产报告制度和强制执行措施,比如查封、扣押财产。

根据中国现行法律及法院实践,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措施已形成多层次、多渠道的立体化体系,旨在通过社会监督与信用惩戒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。以下是主要曝光措施的梳理与法律依据分析:

一、专门曝光平台的设立与运行

1. 省级平台建设 

 根据2017年《中宣部、最高法、银监会关于创建完善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的通知》,各地需建立省级失信曝光平台,并逐步覆盖市县级单位。例如,西藏江达县法院通过官网和公告栏定期发布失信名单,福建南安法院通过本地媒体实名曝光被执行人,体现了地方平台的多样化实践。  

法律依据: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各级法院需将失信名单录入全国统一名单库,并通过多种形式公布。

2. 全国法院统一平台

 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是核心平台,整合全国数据并向社会公开。公众可通过“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”免费查询,信息包括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未履行金额等。

二、多渠道社会公开机制

1. 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结合

 新闻网站与电视广播:如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地方新闻网站公布失信案例,交城县法院在主要媒体发布失信名单。  

 移动客户端与户外媒体:河南高院与今日头条合作弹窗曝光“老赖”,覆盖全国31个省市,形成“头条+政务号”矩阵。  

 公共场所大屏幕:多地法院在火车站、商业广场轮播失信人信息,如乌兰察布市通过大屏曝光46名失信人,永春县法院公开被执行人身份信息。

2. 企业信用系统联动

 信用中国”与公示系统**:企业失信信息同步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,供公众查询。第三方平台如企查查、天眼查亦接入数据,形成市场化监督。

三、创新惩戒手段

1. 定制失信彩铃 

河南某法院首创“失信彩铃”,拨打被执行人电话时提示其失信状态,广州、泉州等地法院跟进。该措施通过通信运营商实施,直接触达被执行人社交圈,增强威慑力。

2. 跨部门数据共享与联合惩戒 

政府协作:法院将失信名单推送至政府部门,限制其参与政府采购、招投标等。  

金融机构联动:银行限制贷款,征信机构记录失信信息,压缩其融资渠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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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曝光程序与权利保障

1. 纳入与退出机制  

 纳入条件:包括拒不履行义务、妨碍执行等六类情形,期限一般为2年,严重者可延长至5年。  

删除情形:履行义务、达成和解或确无可供执行财产时,法院需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信息。

2. 纠错与救济途径  

被执行人认为被错误纳入名单的,可向法院申请纠正,执行法院需在15日内审查并回复。  

未成年人、已提供足额担保者等不得纳入名单,保障特殊群体权益。


五、典型案例与社会效果

1. 曝光促履行:  

河南某法院通过今日头条曝光后,多起案件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债务。  

西藏某县法院公布名单后,部分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协商还款。

2.技术赋能曝光:  

部分法院探索AR地图、区块链存证等新技术,如北京朝阳法院利用虚拟展厅展示失信人3D信息,提升曝光穿透力。


总结

中国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措施已形成“法律强制+社会共治+技术驱动”的完整体系,既强化了执行威慑力,也通过权利保障机制避免过度惩戒。未来可能进一步拓展至自媒体、跨境曝光等场景,但需平衡隐私保护与执行效率。更多细节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及地方法院实践案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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